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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末圣人 第583章 土地(三)清丈

解决了最根本的问题,众人接下来的讨论,便没太多争议了。

在曹昂的设计中,公田是根基,私田的血肉。

为了加快土地的增长,曹昂建议成立一个垦田司,负责垦荒、开荒之事,不管哪个年代,垦荒都是一件重中之重的事情。

这个国家就是这样,只要你愿意,总能捣腾出一些耕地来。否则后世城市化进程如此剧烈,可耕地红线却每次都能守住。

还要成立一个水利司,负责兴修水利,保证灌溉。

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。

曹昂根据王安石的农田水利法,提出一个新的水利法,即由民间土地出资,修理水利设施。

官府也缺钱,总不能让官府出钱,以利豪强。

这个办法能以最快的速度加快水利建设,三人自是无异议,尤其是班英。曹昂花钱如流水,他身为长史的财政压力实在太大了。

鼓励垦荒,兴修水利,本来就是地方建设重要一环,几人的讨论也不过是循着前人脚步向前。

不过在商议完这些事情之后,曹昂忽然又提出,趁着“宗贼案”的影响,各家震惶,可以对州中土地,进行清丈。

即成立一个民田司,负责管理民田,主要是推进全州土地重新清丈之事。

班英三人听得这话,心中俱是心中一紧。

清丈土地不是一个新词,却是一件要害之事。

清丈土地往往和清查隐户联系在一起,即将已经被豪强大族吞入口中的东西,再重新掏出来,极易激化双方矛盾。

原文来自于塔读~

历史上推行此事的宰辅,多没有好下场。

最有名的是王安石和张居正,皆是毁誉参半。

徐州刚发生了“宗贼案”,世家大族本就惊慌,对官府的信任也会重重下降。这个时候再对土地下手,众人担心彻底将曹昂与徐州豪强大族的矛盾激化,不利于统治。

郭嘉说道:“清丈土地,非是一件小事,有些人未必愿意。”

曹昂笑道:“所以才要选在这个时候。‘宗贼案’对他们是个震慑,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。而我此时在家守丧,州府清丈土地,真出了问题,也可及时叫停。”

曹昂这话说得颇不要脸,意思便是活你们去做,功劳是我的,出了问题,跟我没有关系。

不过曹昂这么正式的说出来,不要脸中还有些坦荡。

眼看三人不言,曹昂接着说道:“一些腐朽的、糟粕的旧制度,一定是要改的,可是改革又是有风险的。

我直接插手去改制,一旦与世家大族对上,便会无法收场。所以我能做的,就是居中调节,以一个裁判的身份,让这件事推行下去,又缓和矛盾。

最关键的是,在矛盾无法调节时,避免大家一起掀桌子。

原文来自于塔读~

所以我做齐桓、秦孝,而君等为管仲、商鞅。”

这时曹昂起身,对着三人一拜。

“三位信曹昂否?”

班英听完曹昂之言,回了一礼,第一个说道:“主公信重,我等九死其尤未悔。”

对于班英来说,他不在乎做商鞅,哪怕五马分尸。但是曹昂这份信重,已经超乎想象。

班英在徐州的权利之大,他自己都咋舌。除了军队,好像没有他不能管的。换了旁人,谁能对他一个无根无基之人,如此信任。

郑度也行了礼说道:“愿殒身国事!”

见一个两个都甘心赴死,曹昂笑道:“我好像不是那种让臣子去死,不敢担责的人吧?你们都好好的,谁也不会牺牲,我现在不过是在转变一个身份而已。

很多事情,看似凶险,但其内自有洞天,循脉络而行,便可周全而制。奉孝是了解我的,没有太大把握的事情,我也不会去做。”

众人俱是跟着笑了起来。

对于曹昂直白地说出用意,大家都不反感,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们身为臣子应该做的事情。

曹昂的直言,恰恰是对他们的信任与尊重。

凡是真心为国者,虽然知道清丈田亩会得罪地主豪强,但并非没有人去做。实际上清丈田亩这种事,历朝历代都有人去做。

曹昂定下调子,三人便思虑着如何去做。

班英认为,要从易到难,所以以郡县为单位,分别行动,先动世家大族力量最弱的琅琊,然后是彭城,最后再落到东海和下邳。

而且要重点针对宗社、豪强、商贾,加大清丈力度,至于世家大族下手则相对弱一些。

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,谁让前者是官府打击的对象,而后者是官府拉拢的对象。

对于班英的建议,曹昂很是同意。

曹昂还建议,以田赋粮万石为一区,分区编号丈量每一块土地的形状、高下、四至、土质,并记录每块土地的所有者及田赋,所谓“以田为母、以户(或人丁)为子”。每块田块都编成号单,发给所有者,凡买卖典当,号单粘连契约